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原则
坚持 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 的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标准,采取面试的方式,择优录取。
二、招聘条件、人数及专业要求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品行端正,政治可靠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、热爱工作;
2.招聘科研助理/工程师1名,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,研究生优先考虑,高分子材料、高分子加工、绝缘材料、高电压技术、化学、化工、材料、物理、电气等相关专业;
3.普通话标准,表达能力强;善于沟通,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中诸方面的关系,服从工作安排,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三、工作职责
1. 重点参与课题组部分科研项目工作;
2. 负责课题组日常事务性和管理工作;
3. 协助课题组负责人管理项目、汇总项目材料;
4. 协助课题组组织开展学术报告、讲座以及科研相关会议。
四、人员聘用
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与宁夏共享人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,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工作,由宁夏共享人力集团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管理。
五、薪酬待遇
招聘人员一旦确定签订劳务合同后,为其缴纳四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)。薪酬:本科生3500元/月,试用期3000元/月;研究生3800元/月,试用期3500元/月。试用期一个月。课题组可根据业绩提供丰厚的成果奖励。
六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确定人选、面试考试、背景调查、体检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按照有关规定,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。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面试题目由用工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命题。根据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确定聘用对象。
七、报名
1.咨询电话: 冒老师 156****91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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